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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周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法官彭秀娟

发布日期:2025-10-31    来源: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网   作者:佚名   

  曾经,她身着检察制服,以法律为剑指控犯罪;如今,她身披法袍,手持法槌定分止争。她就是周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法官彭秀娟。

  2021年12月,彭秀娟从周宁县检察院调入周宁县人民法院,开启职业生涯的新篇章。身份转变的背后,是她对司法理念的深刻重塑,更是对“法官”二字沉甸甸责任的践行。

  从“指控者”到“裁断者”的蜕变

  “咚!”随着一声法槌敲响,法庭肃静。正在审理一起电信诈骗案的彭秀娟目光如炬,尽显法官的威严与专注。作为曾经的公诉人,彭秀娟习惯用严密的证据链条和犀利的法庭辩论追求正义。但当她第一次穿上法官袍、敲响法槌时,她突然意识到:法官不仅要审视行为的违法性,还要探究违法背后的原因,考量判决的社会后果。

  秉持着这样的理念,彭秀娟在成为法官后,时刻提醒自己要以中立的视角审视每一起案件,耐心倾听控辩双方的意见,确保每一个观点都得到充分的表达和考量。

  为了适应法官这个新角色,学习成了彭秀娟工作日常的主旋律。她深入研究典型案例,分析裁判要旨,不断提升撰写判决书的规范度和严谨性;精准把控庭审节奏,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准确适用法律,不断优化自身实务操作能力与法律适用水平。办公桌上的专用笔记本,详细记录着她的工作安排、学习计划和案件进展,也见证着她的成长与付出。

  经过3年多的案件审理实践,如今,成为审判委员会委员、综合审判庭一级法官的彭秀娟,已完成了从“指控者”到“裁断者”的华丽蜕变。

  在法与情之间寻找平衡点

  作为一名刑事女法官,彭秀娟总能把法律的“刚”和女性的“柔”融为一体,在法与情之间寻找平衡点。在她看来,“法官办理的不仅是案件,而是别人的人生;职责不仅是惩治,更应该有救赎”。

  今年3月,彭秀娟承办一起因口角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。被告人彭某与被害人陈某发生口角后互殴,其间,彭某拿起铁锹击打陈某背部,致其重伤。在审理过程中,彭秀娟联合检察院、公安局开展走访调查,并从中得知,彭某离异后,面临着赡养年迈父母和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的困境。综合考虑彭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、认罪认罚,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形,结合其特殊的家庭情况,最终,彭秀娟对彭某判处缓刑,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  在彭秀娟的裁判文书中,总能看到她对量刑考量的详细阐述。她用平实语言阐释法理,让当事人明白“为什么这样判”。自担任员额法官以来,她累计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94件。她曾说:“法律不应仅是冰冷的条文,每个案件背后都承载着鲜活的人生故事。法官的天平不仅要衡量证据,更要体察人情。”

  让法律走进青春的田野

  “同学们知道吗?校园欺凌可能构成侮辱罪……”在周宁一中的体育馆,彭秀娟为600余名学生送上一堂法治课。

  近年来,彭秀娟探索“法治进校园”巡讲模式,联合学校、妇联、检察院、公安局等单位,定期深入辖区中小学、幼儿园开展普法教育,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
  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设计普法课程,特别是校园欺凌、预防青少年犯罪、性侵害等热点问题,彭秀娟从不照本宣科,而是通过以案释法、提问互动、模拟法庭等方式,向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及预防措施,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,养成自觉守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。

  2024年,彭秀娟参加全市法院首届法治副校长“以案释法”暨精品法治课评选活动。她制作的《学家庭教育,做智慧家长》法治课程,获评“优秀法治课”,展现她在普法教育领域的成果。

  从公诉席到审判台,从检察官到法官,彭秀娟在角色转换间始终秉承“如我在诉”的共情思维与“定分止争”的司法智慧。她以专业为帆,以温度为舵,在司法为民的征程上砥砺前行,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女法官的使命与担当。

  


原文链接:https://fjfy.fjcourt.gov.cn/article/detail/2025/05/id/8848664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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