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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农纠纷 有了“最优解”

发布日期:2025-10-31    来源: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   作者:佚名   

  武川县法院哈乐法庭位于武川县哈乐镇,辖1镇3乡,辖区内以马铃薯、莜麦种植和肉羊等养殖为核心的农业产业是当地的经济发展的支柱,也是农户增收的主要来源。因此,哈乐法庭经常收到由土地衍生出的各类涉农纠纷案件,双方各执一词、互不相让。

  "法官你来评评理,这个水井是我自己花钱挖的,凭什么不让我用?"

  "水井虽然是他花钱挖的,但是占的是我们村里的地,而且离我们集体的井太近,让他用了水,我们地里的水不够了"……一个用水的问题,让双方吵得不可开交。

  

  原来,霍某某此前在该村承包耕地,为解决灌溉难题,自行在该村地片打井。然而在2024年,双方因地租问题解除承包合同,后霍某某转而承包了与该村相邻的土地,打算继续使用之前打的水井来灌溉现承包地,但该村的村民不同意霍某某使用水井,他们担心霍某某的用水行为会致使其村的水井水量不足,无法满足自身农业生产需求,双方由此产生激烈纠纷,关系一度紧张。

  司法所在多次调解未果后,立即启动“四所一庭”联动调解机制,由哈乐法庭、耗赖山乡派出所、司法所、律师事务所派员共同组成调解小组,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。

  

  一方面,司法所发挥长期扎根基层、熟悉乡情民意的优势,引导双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;另一方面,法庭和律师事务所运用专业法律知识,为双方提供全面、细致的法律分析;派出所就双方发生矛盾时可能涉及的违法行为画红线、定规矩。一番工作下来,双方当事人开始站在解决问题的角度进行理性沟通。

  哈乐法庭庭长武宁见时机成熟,开始向双方释明诉讼程序的利弊,并向村民说明霍某某合理使用原有灌溉井的合法性,同时要求霍某某也要充分考虑集体地村民的顾虑。最后,哈乐法庭、司法所、派出所、律师事务所为双方当事人提出了可行的调解建议,双方达成了共识。

  

  "这类涉农纠纷单靠一个部门来解决是远远不够的,往往是经过多次调解也解决不了,而引入“四所一庭”联动调解机制参与调解是以最少消耗资源、最快的速度化解纠纷的关键和前提。"哈乐法庭庭长武宁说道。

  此次纠纷的处置,充分彰显了“四所一庭”联动调解机制在基层矛盾纠纷处理中的强大效能。通过整合各方资源、发挥各自专业优势,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消除在萌芽状态,有力维护了当地和谐稳定和农业生产秩序。今后,哈乐法庭将进一步完善和推广“四所一庭”联动调解机制,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,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hhhtzy.nmgfy.gov.cn/article/detail/2025/08/id/8934223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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